为取得日本政府支持推翻北洋政府,孙中山先是与日本签订了一个与中日“二十一条”内容相近的《中日盟约》。盟约规定:“中华海陆军聘用外国军人时,宜主用日本军人”;“中华政府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国人时,宜主用日本人”;“宜设中日银行及其支部于中日之重要都市”;“中华经营矿山、铁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国资本,或合办之必要时,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应办,可商他国”……等等;之后,为取得苏俄援助,又在1923年签订了《孙文越飞宣言》。声明。其中一条是“俄国军队不必立时由外蒙撤退”。
孙中山上述之举当时就受到不少本党同志批评,在国人中更受严厉批评乃至谴责。然而时至今日,不但大陆,纵然在台湾,仍有一些文人替孙中山当年行为辩护,声称孙中山当初“为了革命的短期利益”,因而不得不“暂时牺牲部分国家利益”。如此惊人的逻辑,难免让人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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