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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消费黑洞惊人 职务消费不算贪, 一年百万养一官。 权力监督打酱油, 奢侈之风难收敛。 人民网:有些领导每年消费40万,发达的地区要消费高达100万元以上。[size=+0]财经网:某些地市级官员每年职务消费过百万,把公款当作自己的“零花钱”。大到万元以上的高档电器、名牌皮包、手表,小到几元的洗漱品、袜子、卫生纸等个人用品,都曾被堂而皇之地冠以办公用品之名,拿到单位报销。原汕尾市副市长马红妹还有一个振振有词的高论名段:“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的、喝的、用的,一切开支都应该是公家的。”意即,官员的职务消费,不论多高,都天经地义。 近[size=+0]年来,一些人瞅准了职务消费这个“空当”,无论是公务用车、公款接待,还是公务出行、公费医疗,凡是与“公”字沾边的,一律只求最贵:穿衣打扮要名牌,住酒店要五星级,坐飞机要头等舱,买礼物要最高档。职务消费往往都是披着“工作需要”的合法外衣,外部监督难以触及真实情况,内部监督又往往流于形式。“只吃不带上级不怪,只花不拿纪律不查”,就非常准确贴切的说明了这一现状,最后就形成“职务消费是个筐,样样都敢往里装。”争相攀比高档消费,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高消费,把公款当作自己的“零花钱”,将一些与公务活动完全无关的花销也打包进职务消费的“大筐”里,职务消费完全成为其牟取私利和贪污腐败的遮羞布。 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名目繁多:手机及话费、差旅费、公车及燃油费、招待费、参观考察费、学习培训费等,数额越来越大,超标换车,违规买房,一餐吃几万元都不在话下。有的干部私人请客或家人聚会,都会拿发票到单位报销。无论是用餐,还是用车,还是住房,无论消费得是否合理,是否用于公务,都可以通过发票让公家给“买单”。而且,“职务消费”的嚣张,不仅仅在于拥有了一个看似正义、合法的名字,还存在很大的监督监管漏洞。所谓的“职务消费”,不过是一定职级的官员拥有的某种消费特权,就是一种与特权挂钩的合法腐败。 在西部贫困地区连正常的办公经费都难以保证正常、一些地区的贫困孩子连学都上不起、一些学校连课桌都买不起,连午餐都配不好的情况下,“职务消费”竟然可以高达每年百万元,真让人瞠目结舌!职务消费的存在,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财政。有数据表明,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行政管理费用从50亿元,增长到了现在的10000亿元以上,远远超出了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居高不下的行政管理负担,已成为官员的优厚福利,巨额的“职务消费”,正严重透支着政府和官员的公信力。 缺少约束的权力,在任何时候,都少不了一颗自肥之心。在一些人眼里,“职务消费”的多少,俨然就是权力、身份、地位的象征,成了级别、待遇的象征。甚至认为“敢花钱、能花钱”是领导干部有能力、有魄力的标志。一些官员认为自己拥有职务消费权,花多少钱都是“办公事”的需要,不花白不花。多都抱着“只要不装腰包就不会查”的心态,肆意浪费,挥霍无度。官员们职务消费的“待遇化”,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一人当官,全家享受。因此,在合情合理又合法的腐败制度下,得到“职务消费”便成为底层公务员的奋斗目标。 当职务消费一旦过度越界,就是不折不扣的权力腐败,是奢侈浪费、穷奢极欲,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就是中国特色的合法腐败。相比于贪污腐败行为这样的“老虎”,过度职务消费就像是蚕食公共财政的“硕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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