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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表委员之声】
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士启表示,注册制将发行定价交给市场,使得优质企业能够提升融资效率,将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放大,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认为,注册制有3个原则必须坚持:尊重注册制的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她尤其强调,注册制不是不审、不管。
【上交所】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上交所协同市场各方坚持贯彻注册制的基本内涵,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使发行人在符合基本发行条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投资者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形成合理价格,从而更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在审核端,一是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转化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避免发行上市的“口袋规则”,以疏通科创企业的资本市场入口。二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严把审核质量关。建立适应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从合规性和有效性双重目标开展信息披露审核,采取以公开化问询和现场督导相结合的审核方式,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可预期审核。审核标准公开:科创板开板以来已公布审核标准32项,积极推进审核标准的统一化、公开化。审核内容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及发行人、中介机构的回复全部在交易所网站及时公开。审核过程公开:企业受理情况、各轮问询、中止与否、上市委会议、提交注册等各项过程全部公开。审核结果公开:上市委审议结果、注册生效及审核未通过理由等均予以公开。四是归位尽责,压严压实中介责任。在信息披露责任上,更加突出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把关。
在发行端,科创板突破了市盈率限制,定价、规模、节奏采取充分的市场博弈机制。结果显示,市场选择的差异性和博弈后形成的一致性初步得以体现,发行节奏总体有序,核心机制有效。一是发行价格由市场决定。已进入发行阶段的105家公司除3家未盈利外,其余102家公司发行市盈率区间为19-468倍,绝大部分公司发行市盈率基本落于其他卖方机构建议的估值区间内。二是募资金额相对适中。105家公司募资总额1225.2亿元,其中79家公司募资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14家公司未募足。三是投资者申购踊跃。105家公司网下申购的获配比例中位数为0.14%,网上申购中签率中位数为0.05%。
良好的开局来之不易,科创板的建设和成长还任重道远。要充分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也需要不断对改革进一步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予以克服和优化。如,信息披露针对性还不够,有效信息不充分、不突出;过于注重监管合规性,投资决策信息不足、冗余信息多;信息披露语言友好度欠缺,与新《证券法》要求的“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仍有差距;文件格式和内容安排不够规范等。在审核问询环节中,需进一步提升审核的重大性和针对性,进一步统一审核标准和尺度,进一步优化审核与注册衔接机制。日前,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支持下,在总结前期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的基础上,以实施“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2.0”为抓手,切实提高效率,优化审核服务,促进科创板做优做大。
近期,科创板申报企业逐渐增多,审核任务逐步加重。本着进一步强化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科创企业的初心,上交所将继续按照“简政放权、转变作风”的要求,在把好质量关的基础上,优化审核服务,适当提高审核速度,完善并公布审核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积极支持科创企业依法依规利用资本市场茁壮成长。
三、【代表委员之声】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提高证券“三罪”(欺诈发行罪、操纵股市罪、内幕交易罪)的量刑年限。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表示,证券市场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关键是公开。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典型违法,都应当成为法律法规严查、严惩的对象。
【上交所】财务造假、市场欺诈等行为严重危害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上交所将按照金融委和中国证监会要求,一以贯之,认真做好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牢记“四个敬畏”,恪守“四条底线”。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按照中国证监会“三及时”要求,通过全面摸排、持续紧盯、严肃惩戒等多种方式,打击造假、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
在具体工作中,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中,发挥一线监管优势,挖掘潜在风险隐患。对于发现的财务真实性存疑公司或异常交易线索,综合采取问询、约谈等措施持续紧盯。对于线索明确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核查。事后,对于已经查实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快速从严处理,对公司和有关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的顶格处分。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持续动态跟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前移监管端口,努力将财务造假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代表委员之声】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建议调整上证综指编制方法,提升指数表征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表示:指数优化是基础性制度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以更好地表征市场变化和服务投资者。
【上交所】股票指数是对股票市场整体价格水平的反映,对反映沪市上市公司整体发展情况具有重要表征意义,对市场参与人做出投资决策、进行财富管理具有重要现实作用。
上证综指作为A股市场第1个指数,推出以来其整体走势与宏观经济总量变化趋势一致,基本反映了国民经济发展情况。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步伐加快,A股市场规模在快速发展壮大的同时,股市内在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从而出现了指数短期走势与经济运行状况存在阶段性背离的情况。因上证综指已成为A股最具代表性的指数,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人认为有必要对现行指数编制方式进行调整,以更为准确地表征沪市表现继而稳定投资者预期。
不仅是A股市场,在全球科技创新力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近10年来,国际代表性指数编制方法也在不断地进行完善。标普、恒生均对其标杆指数的编制方法进行了优化;今年以来,日本交易所集团也拟对TOPIX指数的编制方法进行持续修改。
上交所始终关注市场关切。一直以来,上交所协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本着科学、客观、开放的态度,持续跟踪国际指数编制方法的发展趋势,在不断征询市场意见建议的同时,对指数功能的完善进行了深入研究。基于我国投资者结构和上证综指独特的标志性地位,指数的调整优化需要审慎评估、综合考量。下一步,上交所在研究上证综指编制方法的完善方案时,将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并借鉴国际最佳实践经验,在修订指数表征功能的同时,应尽量保证与现有指数无缝衔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来源: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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