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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提出新任务,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呼应着证监会2018年度工作会议提出的“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根本使命”,沪市这次创新探索——举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为加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迈出重要一步。市场乐见并期待着此举与今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推动上市公司强化回报投资者意识,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按期分红是普遍惯例;分红则是投资者分享股市成长的重要方式。如何更有效促进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分红,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近年来,A股市场的制度变革经历了快速发展,监管层频频发声力促,却仍有坐等观望的“少数派”。
履行使命,需常抓不懈。通过梳理不难发现,针对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一系列规定中有相关要求。证监会也已数次强调,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应重视分红,并正加大力度推进落实。这都尽显出监管层对于中小投资者以及长线资金的呵护之意。 近年来,证监会陆续出台多份文件,为上市公司分红夯实制度基础;2013年,上交所更出台《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首提30%分红比例倡议,向市场传递现金分红的最佳行为规范。 制度化规范之下,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监管共识逐步形成,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与决策程序要求日渐强化,措施实施掷地有声。 2013年-2016年,沪市推出现金分红的公司由674家稳步上升到899家,形成了持续稳定高比例分红的公司群体,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将30%分红比例的指导性标准写入公司章程,各行业分红情况也出现结构性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据中证指数公司统计,2017年A股市场共有2438家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占全部上市公司的75.5%,分红总额达8050.24亿元。而回望2010年,境内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占比为50%。政策机制日臻健全完善的效果,由此可见一斑。 使命所在,责无旁贷。针对一些公司依然存在分红机制不完善、分红预期不明确等问题,下一步有必要将其作为完善制度设计和实施监管措施的着力点。 一方面可探索打造常态化机制平台,开展专项工作,要求上市公司召开现场专项说明会,主动、有重点地说明不分红或分红未达比例的原因。另一方面可加大监管力度,向有关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明确分红要求;同时进行约谈,告知其监管政策导向,督促其高度重视现金分红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权益对于实现资本市场稳定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由表态来看,修订中的证券法草案二审稿拟增加投资者保护专章,明确维护投资者权益的要求,将广泛涉及规范现金分红。据此,督促每家上市公司建立起稳定、长期、透明的分红机制可期,已有的监管成果定能得到巩固、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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