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载入中...
查看: 1102|回复: 3

火锅吃了就上瘾 央视曝违规调料含罂粟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1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让清水变成羊肉汤,火锅、麻辣烫吃了就上瘾:这些都是违法食品添剂在作祟。近期,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多个不良商家公然违规销售、使用香精粉等食品添加剂,更有商家在饮食调料中添加违法成分罂粟壳,引起了网友的强烈谴责。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发布通知,严厉打击此类行为。消费者若发现火锅底料或调味品有问题,请拨打12331进行举报。
  羊肉香精加增白剂:没有羊肉的羊肉汤
  据业内人士消息,一些羊肉汤馆可能会往羊肉汤中添加食品添加剂,让羊肉汤味道更鲜美、色泽更醇厚。在成都市某食品批发市场,果然有一种让羊肉汤变香的添加剂在销售。据老板介绍,仅仅使用这种羊肉香精,即便不用羊肉或者羊骨熬汤,也能做出具有羊肉味道的汤。而这种添加剂售价非常便宜,一桶2斤装的羊肉香精,仅售45元。
  增加了味道,还要改善色泽。另有一种增白剂,需要与羊肉香精配套使用。这种增白剂能让没有羊肉的透明汤汁变成醇厚的白色,掩人耳目,更为诱人。
  经过试验实际调配,在开水中加入一勺羊肉香精,在加入一点增白剂,稍加搅拌,原本无色无味开水就变成了羊肉汤。而且,此类羊肉汤的食品添加剂在网上也大量公开售卖。
  调料加罂粟粉:吃完亢奋,常吃上瘾
  不用羊肉就能熬出羊肉汤的香精,能让清水马上变高汤的一滴香,“点水成汤”的添加剂五花八门。除了这些食品添加剂,央视连日来还曝光了有商家在饮食调料中违法加入罂粟粉,引发了网友的强烈谴责。
  在南昌洪城批发大市场还有一种名叫“澳奇鑫牌鲜香王精品籽精复合调味料”的调味品。这种调味品并没有在柜台公开售卖,店主神秘地告诉记者,这包料放在食物中会有神奇的效果:让消费者欲罢不能,吃了还会想吃。店主毫不掩饰说,这种调味品是由罂粟花提炼的。
  在另一家名为世辉餐料商行的调味品店,店主推荐了卖得最火的两款调味料:“奇子香魔粉固态调味料”和“澳宴奇油脂粉末固态调味料”,也直言不讳地说这两款里面都含有罂粟粉。除了这种调味粉,有的商家甚至直接销售用整个罂粟壳敲碎制成的罂粟粉末。
  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询,4种含有罂粟粉的调味料其中竟然有1种是化妆品的生产许可证号。
  市场上大肆售卖,不少饭店也确实在使用此类含有罂粟的调味品。在南昌市一家火锅店,店主就在顾客就餐时端出一碗黄色粉末,倒进了火锅里,并表示这就是罂粟壳。
  在南昌市另一家比较火的雷胖子狗肉店,店老板雷永珠明确表示,他们的汤料里可以添加没有被碾成粉末的罂粟壳。随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的稽查人员在这家狗肉店里查到了740克的罂粟壳。
  南昌第一医院中医科主任赵凤达接受采访时告诫消费者,少量罂粟壳长期食用也会上瘾。消费者食用后会觉得精神亢奋,如果一段时间不吃就会觉得无力、没有精神。
  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消费者可举报
  2005年,国家颁布《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罂粟籽仅允许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它调味品。2008年,卫生部发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罂粟壳被列为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而现在罂粟被加入调料中的现象暴露了食品监管工作的短板。
  目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食药监部门全面清查火锅类餐饮单位的火锅底料,并对火锅底料中的罂粟碱等5个指标进行快检和抽检,从严从快处理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贮存和使用“罂粟壳”、“一滴香”等行为。消费者若发现火锅底料或调味品有问题,请拨打12331进行举报。
  网友纷纷感叹:“还能不能愉快的做个吃货了。”也有网友讽刺:“我这么能吃原来是罂粟粉的原因。”
  网友“夏日摩卡”认为:这些行为都应该重罚,不然还会有人更多的人危害他人生命。
  网友“红星闪闪网上游”则呼吁: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罂粟壳的来历。
  小小的调料,在中国美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将普普通通的食材变得色香俱全。然而不法商家却在调料中频下“猛料”,引发各种食品安全隐患。
  卫生部在食品安全标准中,对食品添剂的使用有严格控制,不能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实际上,许多食品添加剂却批号不全、成分不明、标志模糊;更有商家违规、甚至违法销售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调料带来美味,首先要保证大家的健康。商家违规使用食品添加,涉嫌欺诈顾客,还可能对食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涉嫌违法的,更是在拿自己的自由开玩笑。这些作料带来的都不是美味而是苦果,这味道不该到了病床上、铁窗下才品出来。

发表于 2016-10-12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5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分享!辛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2 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股海明灯官网 ( 京ICP备18020431号 )

GMT+8, 2024-11-25 09:34 , Processed in 0.104865 second(s), Total 13, Slave 12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