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广告载入中...
查看: 1481|回复: 7

王珉从政自毁前程警示何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1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王珉从政自毁前程警示何人?
2016-04-11 05:05阅读(72262)评论(0)





2016年04月09日《财经》杂志发表长篇文章《王珉的江淮旧事》,文章披露:王珉出身于安徽淮南的书香世家,祖父曾是军队将领,父亲王积是著名医学专家,全家兄弟姊妹几乎都从医,王珉也是深耕学业,在高校任职13年后,被组织培养越级提拔进入仕途,以“学识渊博”、“教师出身”、“懂经济”之誉,获评“学者型官员”。


在历任吉林省委书记、辽宁省委书记之后,这位“学者型官员”不仅没被提拔,反而被抓,而且是全家被抓!不禁令人感慨唏嘘,王珉祖父临终前曾留下遗训,要求子孙后代不得从政。对此祖训,官至省部级的王珉显然并未遵守,其落马时不知是否会想起祖上这一训嘱?


文章并未提及王珉的腐败,只是重点报道他没有官架子,是一个务实的“懂经济”的“学者型官员”,这样的官员,显然不懂政治,不懂政治,就会遭到清算,无论迟早,都免不了劫难,王珉的悲剧,对任何从政者来说,都是一个警示!


十八大以来,因贪腐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己有100多人,包括党和囯家领导人以及一大批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这些腐败分子帮派势力不是从天而降,而是一步一步经过堪称严格甚至是残酷的选拔机制才走上大小领导岗位,为什么反腐要等到他们形成所谓的帮派势力之后才轰轰烈烈的将其打掉,制约腐败的制度为什么迟迟不能建立起来?


当今官场的腐败不是几个人甚至几批人的问题,而是己经呈现普遍化、巨额化、期权化、潜规则化和国际化等典型的中国特色。当今官场的腐败也绝不仅仅是几大帮派势力的问题,而是从上到下,从团体到个人,从表面到幕后,腐败己经是泛滥成灾遍地开花。


所谓官场的“圈子”文化,社会上流传着一句话: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不进班子等于进了班子。入圈子的官员争宠,不入圈子的官员被剔除,这种示范效果迫使大多数官员去寻求新的游戏规则。从追求庇护到跑官买官,并按照这一游戏规则提供的激励机制来作出行为选择,使任何正直有良知的官员都很难在官场生存。


为什么在过去几十年中,党纪国法对各种帮派势力腐败分子形同虚设?前一段还有些古董理论家重新搬出所谓的“阶级斗争学说”,试问:这些遍布在党政军内的帮派势力腐败分子算什么阶级?如果按照财富来划分,他们的财富都远远超过了西方所谓的资产阶级。


西方资产阶级所拥有的财富,一般都是靠创业辛辛苦苦积累而来,而这些帮派势力腐败分子的财富完全是靠滥用手中的权力,对国家财产非法吞噬,对普通纳税人明抢暗夺而得来的。这些帮派势力腐败分子远远不能跟西方资产阶级相提并论。


西方资产阶级懂得遵守法纪,照章程和规则办事,也讲诚信有良知。而这些混迹于官场的腐败份子帮派势力集权力、金钱和枪杆子笔杆子于一身,无法无天,肆意滥权,对国家安全、社会文明、人民民主,都形成了致命的重大威胁。不无讽刺意义的是,这些腐败分子帮派势力长期占据党政军的高层,左右国家的政策和风气,给国家和民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他们才是当今中国的罪魁祸首。


实际上,打多少“老虎”拍多少“苍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打掉繁衍“老虎”“苍蝇”的制度,如果不从制度上来改革,打掉一批“老虎”“苍蝇”,又会衍生一批“老虎”“苍蝇”,赶走一个孙悟空,还会来一群猴!谁能保证这批依然从政的或刚刚从政的就与腐败绝缘?毫无疑问,只要制度存在漏洞,只要制度形同虚设,只要制度失去监督,任何人都可能蜕变成新的腐败分子帮派势力,任何人只要拥有不受监督不受制约的权力,都会抑制不住疯狂敛财大搞腐败的冲动!


美国作家梅斯奎塔对腐败体制有过精辟的论断:当一个体制是围绕腐败而建立的,任何重要人物无论是领导人还是支持者,都被腐败污染。他们如果从不曾把手伸进钱箱,就根本不可能有今天的地位。提高法律惩处力度无非是使领导人又多了一项惩戒他人的工具,对付腐败的最佳方式就是改变深层诱因。


在反腐的同时,当务之急是抓紧制度建设,尤其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紧紧依靠人民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监督,才能正本清源,解决体制存在的衍生腐败的种种弊端。现行的体制,连党员也没有机会和权利来监督制约腐败,更甭提每一个普通公民。要遏制官场腐败,必须还权于民,让公民通过公开选举来推选官员监督官员约束官员甚至罢免官员,全社会包括政党和官员都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约束和舆论监督。这既是对从政者自身和其子孙后代的保护,也是保证社会公正从政清廉自律自省的唯一出路。





发表于 2016-4-1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2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4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9-18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辛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6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24 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股海明灯官网 ( 京ICP备18020431号 )

GMT+8, 2024-11-27 21:06 , Processed in 0.105450 second(s), Total 11, Slave 10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