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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诚信信息的采集和使用,诚信监管“用真招”。在诚信信息记录方面,建立了专门的诚信档案数据库,增强了诚信信息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完整性,提高了信息报送的效率。截至目前,向证监会诚信信息数据库报送信息1091条,报送量在系统内名列前茅。在诚信信息使用方面,将相关监管对象的诚信状况作为纪律处分审议时的重要参考;在涉及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等情形时,在查询相关主体记录基础上,出具上市公司监管意见;在独董、董秘备案与资格管理中,通过查询诚信信息,核实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任职消极条件;同时,积极研究和探索诚信记录在市场发展及创新业务中的约束、激励与引导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分级监管、评选年度公司治理专项奖等方式,对守信合规的上市公司给予奖励,完善资本市场的守信激励机制。在产品和业务创新过程中,通过鼓励并优先考虑诚信状况较好的会员公司先行先试的方式,逐步探索会员分类监管模式。 四是推进监管公开,提升监管公信力“下真功”。监管公开是推进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上交所始终注重从监管标准、监管过程和监管结果的公开,不断提升一线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标准公开方面,上交所持续对监管实践中相对稳定的经验做法、监管思路的提炼总结,并向市场公布,并将与失信惩戒最为密切的纪律处分委员会、上市委员会、复核委员会的运作程序对外公开;在过程公开方面,将事中监管中常用的“监管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以公告形式向市场公开,同时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向市场通报重大监管案件的进展。在结果公开方面,将纪律处分决定及绝大部分监管措施决定在官网公示,相关主体的失信情况可以一目了然。此外,通过新闻发布会、投教宣传等方式,及时公开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更好地发挥违规失信行为惩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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