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史文超) 大连港、营口港及锦州港13日晚间同时公告,辽宁省人民政府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于6月10日在沈阳签署了《港口合作框架协议》。依据框架协议,辽宁省政府与招商局集团双方将合作建立辽宁港口统一经营平台,以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限公司为基础,以市场化方式设立辽宁港口集团,实现辽宁沿海港口经营主体一体化;辽宁省人民政府支持招商局集团在投资控股辽宁港口集团的前提下,进一步整合省内其他港口经营主体;争取在2017年底前完成辽宁港口集团的设立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2018年底前完成对省内其他港口经营主体的整合。 根据框架协议,该事项有可能涉及锦州港大股东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营口港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大连港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纳入辽宁港口集团,据此,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发生变更;同时可能涉及公司被整合进入辽宁沿海港口经营主体一体化范围,是否被整合、整合时间及整合方式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将于6月14日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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