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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间,两市多家公司再度发布公告,对重要股东(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的质押、补充质押情况予以公告。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两市公告统计得知,今年5月份以来,两市有89份涉及重要股东以“补充质押股份”为关键词的公告发布,涉及64家上市公司。
从近期资本市场的反馈可知,由于一些企业的股价波动颇大,对于重要股东的质押行为,有投资者担忧是否会有平仓风险。而在这些公告中,有46家公司提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补充质押了所持股份,对于补充质押的理由,多数公司仅用“不涉及新融资”一笔带过。 不过,也有上市公司,在补充质押的公告中,对于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进行了说明,而且,从这些公告中可以看出,补充质押股份的目的,抑制平仓风险的意味十分明显。 “公司大股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大股东名下尚有约980万股股份可用于补充质押;大股东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中,一部分股票在需要时也可用于补充质押。”有上市公司在公告中直言。 从多数公告提及的内容来看,重要股东目前质押股份处在安全线以内,其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控制在一定比例之内,但也有重要股东目前处在质押状态的股份,占到所持股份的80%以上。 为打消投资者顾虑,一些公告中提及,补充质押股份的重要股东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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