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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下,3月份以来,已有多个城市升级楼市调控政策。专家认为,要想遏制炒房不能只靠一时的应急调控政策,从长远来看,需要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长效机制才能促进市场稳定,其中房地产(18.480, -0.52, -2.74%)税是必选项。 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指出,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认为,中国现在用限购、限贷、限价等行政性手段调控楼市是治标不治本,就像不断在两个极端之间坐过山车,民众不满意,政府在焦虑,一定要找到标本兼治、治本为上的高水平出路。 “中央提出要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对应到长效机制形成,就要靠基础性制度建设,这是最关键的问题。”贾康表示,中国必须积极学习借鉴美国、欧洲、日本,以及很多发展中国家发展直接税建设,形成房地产税、财产税或者不动产税征收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今年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明确表示,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不过,2017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近日公布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也未将这部法律列入年内力争完成的项目。 “房地产税距离开征仍然有相当距离。”中央财经大学谭云明表示,房地产税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其涉及的利益复杂,立法需要充分调研论证,必须与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改革的相呼应。 专家建议,应加快推动房地产税立法,用“税收杠杆”遏制投机性炒房,保障刚需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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