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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兴华 :谈谈“放下”和“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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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3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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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拼命写大字,沉浸其中,眼中看到的也都是大字。在微信上看到曾翔的激情书写,在《书法报》上看到白砥那个“戏”字的空间分割真好,白煦那个“舞”字的用笔和点画也很精彩……同时也看到有位先生的评论,劝曾翔和我写大字要“放下这个”,但他没有具体说明,这让我产生很多遐想。



“放下”是佛教语,很高明,但我更相信笃实而执着的儒家学说,孔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以天下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因此我的书法创作特别强调在执着基础上的“放下”。所谓“放下”,首先要摆脱名缰利锁的束缚,让书法创作回归到赤诚的本真状态,这个“放下”越彻底越好。其次要冲破技法规则的限制,让书法创作能够表现时代、表现个人,充满生命活力,这个“放下”必须建立在继承的基础上,如董其昌所说的:“盖书家妙在能合,神在能离,所欲离者,非欧虞褚薛诸名家伎俩,直欲脱去右军老子习气,所以难耳。哪吒拆骨还父,拆肉还母,若别无骨肉,说甚虚空粉碎,始露全身。”除此之外,一般人认为的“放下”还包括形式,而我却认为形式是思想感情的载体,道不离器,器不离道,没有形式,哪来什么思想感情的表现!思想感情追时代变迁,随人情推移,书法的表现形式也没有固定程式,不断变化发展,书法家活到老学到老,一辈子的任务就是要为不断更新的思想感情找到更恰当的表现形式。在这一点上我非常执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长期以来,经常有朋友劝我对形式不要过于执着。有的还借用某著名画家的话说:“为了摆脱某种形式的束缚,挖空心思去寻觅新的形式;为了摆脱某种技法的束缚,千方百计去寻觅新的技法;为了克服某种思想观念的束缚,不得不钻进新的观念。这种做法虽然摆脱了想要摆脱的形式、技法和观念,却永远摆脱不了束缚。中国文人画的观念却不是摆脱某种形式,而是摆脱对形式的执着——忘形;不是摆脱某种技法,而是摆脱对技法的执着——忘法;不是摆脱某种观念,而是摆脱对观念的执着——忘我。”



这位画家把形式、技法和思想分开来说了,在我看来其实是一个:思想要靠形式来表现,形式要到传统技法中发现、改造、提炼和转化。书法家的使命就是把时代精神与个人情感灌注到传统的技法中去,找到最佳的结合点,既雕且琢,精益求精,创造出一种最好的表现形式。书法家如果不执着于形式创造就是不务正业。事实上,中国的文人画家从来没有摆脱过对形式的追求。以文人山水画顶峰时期的“元四家”来说,黄公望和吴镇的披麻皴、倪云林的折带皴、王蒙的解索皴,都是以创造某种新的笔墨形式而彪炳史册的。总之,我认为当你把“我”“形”和“法”看作是一个有机体的时候,它是有生命的,与时俱进的,艺术家不仅不能忘,而且要执着。



怎么执着呢?比如说对于“忘法”,忘法的前提是有法,法是客观存在的,你几十年学习所积累下来的各种表现方法是不可能说忘就忘的,因此与其说“忘法”不如说“破法执”。怎么破?佛教说“诸法无常”,让它生生灭灭,无有顿驻。旧法破除,新法确立。然后新法成为旧法,又被更新的法所破除……立法破法,破法立法,无穷无尽,法就没有实相,成为了“空”。我觉得艺术家的“破法执”就是这样一种不停精进的宿命,它好比《一千零一夜》的叙事方式,山鲁德佐讲一个故事,故事中某人又讲了一个故事,那故事中的某人又讲了一个故事,她的命运系于一个套一个的故事,而她掌控了故事,就操纵了自己的命运,否则她就死定了。



对于这样的执着,你肯定是不会也不能掉以轻心的,必须全力以赴。因此,我又想到另外一个相关的问题——“放开”。我觉得有些人所谓的“放下”其实就是宋明理学中所讲的“放开”。宋明理学受佛教尤其是禅宗的影响很大,有些人在学习上主张不要太着意,要放开,强调顿悟,但也有人对这种观点保持着高度警惕。

谢良佐说:“曾往见伊川,伊川曰:‘近日事如何?’某对曰:‘天下何思何虑!’伊川曰:‘是则是有此理,贤却发得太早在。’”程颐的提醒让谢良佐事后非常感叹:“当初若不得他一句救拔,便入禅家去矣。”并且说自己“至此未敢道到何思何虑地位”。(《宋元学案》第二十四,第922页)



王阳明自述平生有两种教人之法,上根之人讲顿教,中根以下讲渐教。因为一般都是中根以下的人,只有通过意念上不断去恶为善,才能逐步跻于圣域,所以他特别嘱咐学生王畿说:顿悟之学理论上是有此理,但“不可轻易示人”,否则会造成“空想本体,流于虚寂”的毛病。(陈来《宋明理学》,第357页)

胡居仁说:“上蔡记明道语,言‘既得后,须放开’。朱子疑之,以为‘既得后心胸自然开泰,若再有意放开,反成病痛’。愚以为,得后放开虽似涉安排,然病痛尚小,今人未得前先放开,故流于庄佛……故放开太早,皆流于异端。”(《明儒学案》卷二,第37页)



他们都认为“何思何虑”不去多想的不勉而中、不思而得的境界是要通过长期修养才能达到的,而且也只限于极少数的上根之人。因此虽然在理论上承认放开和顿悟的观点,但在实行上都强调不能“发得太早”。刘宗周就批评陈白沙说:“识趣近濂溪而穷理不逮,学术类康节而受用太早。”连大学者(同时也是著名书法家)陈献章都被批评为“受用太早”,因此我总觉得现在一般人口口声声地说“放下”的无思无虑,真是太轻巧太便宜了,不知道天高地厚!



我是一个困学勉行的人,根据自己的实践体会,更加认同朱熹的说法,“既得后心胸自然开泰,若再有意放开,反成病痛。”所谓的“既得”意味着进步和突破,其实就是一种放开和超越,这种放开和超越有自身的发展逻辑,既是针对过去的,也是面向未来的,因此“既得后,须放开”,把它分成两截,把“放开”作为意志强加于事物发展的外铄,而不看作事物本身发展的内在逻辑,这是错误的。它的后果是,孤立地谈“放开”,原先所包含的不要过于局限和拘泥的学习方法这部分内容必然会逐渐被抽空,在人心好逸的驱动下,蜕变成一种不思进取的随便和取巧的学习态度,给书法艺术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看看身边,那些口口声声说要“放开”、说已顿悟的人,大多是还没有得,就想放了,作品浮光掠影,浅尝辄止,然而却摆出一副得道的大师派头,夸夸其谈。在我看来,都是在掩饰自己的懒惰,甚至是借此自命清高,既不真又不诚。总之,我不相信既得之后的“放开”,我认为真正的“得”同时就包含着否定和超越自身的“放开”,追求这样的“得”必须执着,全力以赴,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发表于 2016-8-13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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