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执行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事项
4月9日讯,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海关总署:执行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事项
感谢提供信息分享。 感谢提供信息分享。 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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