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海178448 发表于 2024-11-17 18:24

误读!股价异动按交易所规则披露 市值管理指引不作单独要求

【误读!股价异动按交易所规则披露 市值管理指引不作单独要求】第一财经记者向监管求证获悉,证券交易所对股价偏离构成异常波动有明确的量化披露标准,对所有原因造成的股价异动均适用,“市值管理指引”无需单独再作披露规定,相关内容删除既是避免实操过程中的误解,也是避免规则重复。

恋恋不舍不舍 发表于 2024-11-17 20:38

相关内容删除既是避免实操过程中的误解,也是避免规则重复。

众衫小 发表于 2024-11-18 07:31

谢谢楼主分享!

众衫小 发表于 2024-11-18 07:35

谢谢楼主分享!

众衫小 发表于 2024-11-18 07:42

谢谢楼主分享!

众衫小 发表于 2024-11-18 07:43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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