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飘摇兮 发表于 2024-6-7 20:07

北交所:拟规定对高频交易从严监管,并提出了额外报告、提高交易费用等差异化管理要求

【北交所:拟规定对高频交易从严监管,并提出了额外报告、提高交易费用等差异化管理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自6月7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实施细则》对《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配套和有序衔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报告管理。规定了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变更报告等要求,以及会员对客户的报告管理职责等内容。二是交易行为管理。细化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四类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类型,明确机构、会员的合规风控职责。三是信息系统管理。细化了程序化交易技术系统的具体要求及测试要求,对会员回报监测、交易单元管理等作出了规定。四是高频交易管理。明确了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规定对高频交易从严监管,并提出了额外报告、提高交易费用等差异化管理要求,对不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适用程序化交易的一般管理要求。具体差异化收费标准将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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