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搜座 发表于 2010-10-8 22:51

哈哈~几位高人不要为了学分而伤了和气!老师设计学分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论坛的人气而不是让大家斗气。好多论坛里的好多人都是为拿到分值而设回复或要以分值作为交易条件的,问题是论坛风气会越来越~!!!我说多了还是学习去吧!!!

碧荷 发表于 2010-10-8 22:56

顶顶顶顶顶

逍遥游股市 发表于 2010-10-8 22:57

确实是学习型论坛,需要相互学习。

知音 发表于 2010-10-8 23:15

王子老师的“股市老鬼与股市小鬼论”讲得精辟,就象两个人面对面中间隔着一层纸,谁也不认识谁,用手一戳就明明白白了。可这层要谁来戳,我看首先应该是小鬼来戳,谁让咱不懂来,不懂就要不耻下问吗。其次就是老鬼来戳,所谓学为人师,行为人范,做学问就要把学问做透,讲的通俗易懂,不要让学子们误解了您学问。不知股市老鬼和小鬼们同意本人的意见否?

东方晚霞慕雪 发表于 2010-10-8 23:16

本人常有没学分看不到东西的时候:L

慢慢学 发表于 2010-10-8 23:26

又见曾经的“师风”,谢谢

丝路花雨 发表于 2010-10-8 23:30

学习学习在学习谢谢

明天的梦 发表于 2010-10-8 23:32

学习型的论坛就应该这样,谢谢分享!

胜利之光 发表于 2010-10-8 23:35

支持老师!

沙隆巴斯 发表于 2010-10-9 00:04

“股市老鬼”与“股市小鬼”

海子哥 发表于 2010-10-9 00:40

学习型的论坛就应该这样,互助共勉,谢谢分享!

文明 发表于 2010-10-9 01:36

本帖最后由 文明 于 2010-10-9 01:47 编辑

回复 22# 股市老鬼

   我不想在这种论坛上因为这种事挑起事端,但你说话确实很让人反感“我真不知道提供了公式,还要提供什么好的服务!!!
难道给了你一碗饭,我还要替你把他嚼一嚼,再放到你的嘴里!”。
   既然你不知道市场运作的规矩,那我就告诉你:是你把公式当成可换的商品来操作的,用以换取积分,不论你是怎么看待这种行为的,但客观事实上,已经形成一种买卖关系,作为商品的出售方,你完全有责任对你的商品负责,对其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时间、产品缺陷等等方面对消费者有一定甚至全面的告知,并提供售后服务,对消费者在使用商品过程中出现的疑问作出积极的解答,协助消费者正确使用商品。作为一个成熟的生产商或有责任心的生产商,对产品应有一个使用测试的过程,对产品进行完善--这些,你能作得到吗?你的思想只能停留在幼儿园小朋友吃饭问题的层面上,怎么还敢这样的理直气壮?!
   我不想争吵,只是想表明我的态度:不收费(分)的东西,是研究探讨性质的,对与错,好与不好,全在参与者自己的认识,我们不能去要求什么;但既然收了费(分),你就必须负责,就因为你不是无私的奉献,你获利了,而我们付出了,我们为什么要支付20学分去换一个我们既不知道好不好用,又不知道能不能用的东西?你说“但是公式的好坏要个人去理解和使用,至于值不值20分那也是各人自己的理解,我觉得如果你可以看懂公式的精髓,哪怕从那些公式中找到一点启发,那也是值得的,”可是我想问一句:如果我觉得不值20分,怎么办?你能退回来这20分吗?你要先搞明白,在你的措施下,只有我先付了学分,我才能看到里面的东西,看后我才能认识到这东西不值20分,这个逻辑关系请你别混了。或者我笨,我确实没在这个公式中学到任何有我需要的东西,请问你怎么解决?我相信,在现在的商品社会里,没有哪个消费者在商场里看到一个箱子,上面就写个“软件”二字,上去一问,被售货员告知“这个东西不能看、不能问、不能试用、别问我谁能用,怎么用?你爱用不用,不会用活该”的情况下还去购买这个软件吧。既然那么大而广的商品市场都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你是不是觉得你的做法过份呢,已经凌驾于规范准则之上呢?你怎么还敢理直气壮呢?
   我还是坚持我的说法:我个人十分反感付分看贴的做法。你觉得你的贴子是劳动成果,那哪个人贴上来的文章不是自己的心血呢?如果大家都一样,敝帚自珍,都把自己所发贴子用付分的形式出现,那大家看贴的学分从何而来,都去回复那些“严重支持”“楼主辛苦了”这些没营养的话吗?(事实上,在没看到贴子之前,因为还没交学分呢,也只能回复这些没营养的话了),那这个论坛的风气就值得怀疑了,这还是我们所倡导的学习型论坛吗?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做的,但我在看到我真正喜欢的文章的时候,我一定会在后面加以留言,如有感想和不懂之处,还会说上几句或把想请教的问题附在后面。我觉得,这样的贴子文章是成功的,让人发自内心的感动远比强迫的留言有意义的多,一个探讨的声音比一万句“路过,看后回复”更值得关注,给一个人解惑的成就感远比看着几十页千篇一律的回复强烈得多,为自己有一万层楼的回复而狂喜,只能反映出自己的“小”和无知。
   再一次表明态度,我不想争吵,我在这个论坛上,只是想学习一些东西,不是来吵架来了。你可以按你自己的方式继续你的措施,我也可以按自己的理念,理解我的学习型论坛。
   你我本无交集,不必对牛弹琴。
   这是我最后一次就这个问题发表意见,不会在这上面再浪费时间了。
   请自重。

王一一 发表于 2010-10-9 01:45

各有所长,不一足论

股市红牛 发表于 2010-10-9 04:28

好文章学习了谢谢

徐禾苗 发表于 2010-10-9 08:21

哦,明白了,谢谢老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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