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小尹口
发表于 2017-8-1 10:10
感谢老师分享!
麦健华
发表于 2017-8-1 10:31
谢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fj5605
发表于 2017-8-1 10:37
谢谢老师的分享!
大眼先生
发表于 2017-8-1 10:48
谢谢楼主分享!!!
645272262
发表于 2017-8-1 14:20
而站在管理层的角度看,对于股权质押也需要有更多的规范,排除潜在的强平风险。笔者建议,对股权质押不妨以“透明披露、降低比例”来规范要求:
“透明披露”:除了目前公告的质押比例之外,上市公司大股东更应当披露一旦出现强平时可能采取的相关措施,提前向市场公告;
“降低比例”:股权质押的警报本质在于股价下跌和质押比例过高。应对股价下跌的风险,可采用降低质押率的方式应对;对于质押比例,笔者建议采用“新老划断”的方式,严控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质押比例不超过50%,剩余的50%用于股价下跌存在强平风险时追加质押品的保证。
而一旦上述两项措施都不能避免强平出现的话,强平过程不妨采取场外大宗交易而非二级市场直接抛售的方式,最大限度来减少对二级市场的冲击,也减少股价进一步雪崩下跌带来的连锁反应。
齐天大圣涨
发表于 2017-8-1 15:18
谢谢楼主分享
齐天大圣涨
发表于 2017-8-1 15:22
谢谢楼主分享
齐天大圣涨
发表于 2017-8-1 15:29
谢谢楼主分享
清教徒清教徒
发表于 2017-8-1 15:51
谢谢楼主的分享
子小尹口
发表于 2017-8-1 15:58
感谢老师分享!
ruizixuan
发表于 2017-8-1 15:59
:):):):):):)
river_ford
发表于 2017-8-1 17:25
谢谢,学习!
浙江阿明
发表于 2017-8-2 03:34
谢谢老师的分折
yeyang
发表于 2017-8-2 15:34
谢谢楼主分享!
fj5605
发表于 2017-8-2 16:08
谢谢老师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