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盗刷19万!他只做了一件事,让银行赔钱
法院支持唐先生的理由是什么? 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唐先生顾不上吃饭,拉上老婆跑到最近的银行ATM机,赶紧用这张卡,往里面存了100元钱。这成了日后庭上,唐先生胜诉最有利的证据之一,他证实了银行卡发生盗刷时,真正的卡在自己身上,被盗刷的是一张伪卡。
银行未能有效识别伪卡应该赔偿客户的损失
日前,镇海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支持唐先生的诉求,是因为这样几个原因。
首先,原告唐先生在被告银行办理了具有储蓄功能的借记卡,并存入存款,储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其次,唐先生的借记卡中19万元在河北省唐山市转入案外人账户,转账在带有卡槽的固定电话机上进行刷卡并输入密码完成,而原告本人及其借记卡均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故可以认定涉讼的借记卡存在伪卡。
最后,本案中被告银行作为发卡行,未能对伪卡有效识别导致盗刷,应对其服务瑕疵或履约瑕疵造成的储户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借记卡章程约定“凡密码相符的借记卡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对于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发卡行不承担责任”,但这些条款系银行为重复使用而预先印制,系合同法意义上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免除了被告审核银行卡真伪的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当然被认定有效,故被告不能据此免除自己的责任。
谢谢楼主分享,太感谢了, 谢谢楼主分享 谢谢楼主分享 谢谢楼主分享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向高手看齐,向高手学习... 感谢分享!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