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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_5786
发表于 2026-7-19 16:23
三部门:分类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
三部门:分类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
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陶士君
发表于 2026-7-19 18:30
谢谢楼主分享!: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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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分类分步对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