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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_5786
发表于 2026-2-8 14:23
八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
八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大老郭
发表于 2026-2-8 19:14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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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